密山市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报告

  • 发布者:密山市审计局
  • 撰写时间:2026-10-19 09:22
  • 来源:密山市审计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5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请审议。

    一、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以来,市审计局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依法审计了2025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严格执行市人大有关决议,有力促进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全年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

    ——贯彻上级决策部署,推进各项税费政策落实。持续推进减税降费政策,2025年,我市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3760万元,有效减轻了市场主体负担,激发了市场活力。

    ——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助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主动争取“两重”项目资金128,244万元,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智慧水务改造等重大项目。成功争取“两新”补贴资金611万元,消费品以旧换新实现销售额6733万元。投入促消费资金534万元,举办“红城盛夏”“金秋乐购”等促消费活动8场,全年实现交易额6723.7万元,拉动消费12.7倍。

    ——强化资金政策支持,保障基层财政平稳运行。全年累计争取各类上级补助资金到位551,024万元。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累计压减“三公”经费、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资金950.8万元。

    ——强化民生投入保障,助力民生实事落实落地。强化财政基本民生投入保障,全市民生投入480,1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5%,重点保障教育、医疗、社保等领域支出,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助力农业农村发展,粮食安全根基更加稳固。下达粮食补贴资金35,562万元、耕地地力补贴16,485万元、农业保险补贴5,217万元,有效保障了农民种粮收益和耕地质量。

    ——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提升财政业务管理水平。全年完成货物类、服务类的询价项目941个,询价金额约51,400万元,节省财政资金13,300万元,综合节约资金率26%。通过政府采购平台实施各类政府采购项目2,382个,政府采购项目合同金额合计49,300万元。完成评审项目387个,送审金额共计255,698万元,审核金额216,231万元,审减金额39,467万元,审减率15.43%。

    ——坚持深入推进整改,持续提升审计整改质效。市政府认真落实市人大的审议意见,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切实加强整改工作。2025年,市本级共完成审计项目18个,涉及整改事项180个,整改资金21,832.02万元;已整改事项175个,整改率97.22%。

    (一)市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方面。对市财政局组织市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2025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3,414万元,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65,17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2,00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1,75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46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721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在财政收支平衡压力较大的情况下,市财政局围绕适度加力、提质增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优化支出结构,强化财政管理监督,提高风险防控能力,经济运行稳中有进,较好完成了年度收支任务。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专项资金拨付管理不规范,未及时拨付现代产业体系发展专项资金325.92万元。二是非税收入管理仍需加强,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入国库21.99万元。三是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执行力度有待加强,未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6.18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方面。对全市一级预算部门及所属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从审计情况看,各部门不断强化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债券项目方面。3家单位债券项目推进缓慢,未形成实物工作量;1家单位项目未开工建设,项目资金未发挥效益,涉及金额5941万元。二是预算执行方面。1家单位推进产油大县奖励资金项目进度缓慢,未发挥资金效益,涉及金额512万元;4家单位应缴未缴或未及时上缴财政资金25.04万元;5家单位未履行政府采购手续,在未询价、未比价的情况下进行采购,涉及金额39.28万元;2家单位扩大开支范围,涉及金额7.31万元。以上问题共计25项。三是内部控制执行方面。1家单位执法档案管理不规范;2家单位无发放明细列支费用,涉及金额4.43万元;1家单位未及时进行财务核算,涉及金额0.12万元。四是重大经济决策方面。8家单位预算草案编制未进行民主决策;5家单位大额资金使用未经集体决策,涉及金额635.54万元;2家单位未按规定程序,履行重大经济决策。以上问题共计4项。五是工程管理方面。1家单位在项目完工后,未按合同约定及时进行竣工结算;1家单位未履行工程量计量核定和支付申请证书等手续,支付工程款159.3万元;1家单位未按合同约定,超拨工程款47.79万元。以上问题共计8项。六是资产管理方面。5家单位应计未计固定资产32.75万元;2家单位应计未计库存物品0.44万元;1家单位应计未计政府储备物资224.54万元。

    二、相关意见建议

    (一)强化财政收支及预算管理,持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质效。规范专项资金拨付,推动非税收入按期缴库,持续优化收入结构,加强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不断提升财政收支统筹管理规范化水平。

    (二)强化重大经济事项决策与政府采购管理,完善内部管控流程。健全预算决策与采购管理内控机制,规范经济业务全流程操作。严格落实集体决策要求,规范资金事项审批管理。

    (三)强化审计问题整改治理,严守财经工作规范。坚持标本兼治推进审计整改工作,层层传导整改责任,推动各类问题从根源化解,切实防范同类问题反复发生。统筹各类监督资源形成治理合力,以全方位监督联动巩固提升审计整改整体成效。

    以上报告,请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