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山市财政局2025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查后公告

  • 发布者:密山市财政局
  • 撰写时间:2025-08-28 10:34
  • 来源:密山市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3〕4号)和《黑龙江省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实施方案》(黑办发〔2023〕6号),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的重要作用,全面提升会计信息质量,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黑财监〔202528号)文件指示密山市财政局对密山市卫生健康局、密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密山市裴德粮库有限公司三个单位进行会计质量监督检查,检查结果如下:

    (一)密山市卫生健康局

    经检查,密山市卫生健康局在本次检查过程中未发现重大问题,预算管理和执行真实、完整、准确;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会计核算规范、准确,认真履行会计制度。但在政府会计准则执行方面存在不规范、不标准的情况。

    (二)密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经检查,密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本次检查过程中未发现重大问题,预算管理和执行真实、完整、准确;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会计核算规范、准确,认真履行会计制度。但是存在政府会计准则执行及资产管理方面存在不规范、不标准的情况。

    (三)密山市裴德粮库有限公司

    经检查,密山市裴德粮库有限公司在本次检查过程中未发现虚构经济业务、虚增利润粉饰报表、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私设会计账簿、伪造或变造会计资料、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隐匿或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材料、利用虚构经济业务或第三方配合等方式实施造假等违法行为,能够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开展信息工作。但是存在企业会计准则执行不规范、不标准的情况。

    本次检查过程中,未发现三家单位存在重大问题,仅在会计制度执行方面存在不规范、不准确的情况。为此,对相关单位提出以下处理意见:

    1.强化会计核算工作。密山市卫生健康局、密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密山市裴德粮库有限公司三家单位,在以后工作中要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政府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规章制度,认真进行会计核算,真实反映本单位经济活动内容,同时根据检查出的问题,补齐、补全会计分录附件,认真做好相关问题的整改工作。我局将在检查报告送至相关单位后一个月内进行复查。

    2.加强会计业务学习。密山市卫生健康局、密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密山市裴德粮库有限公司三家单位,要加强会计业务培训学习工作,提升业务水平并严把审核关。在会计核算过程中要严格按照会计制度准则进行、履行单位内控制度,保证本单位会计质量的准确性、完整性、真实性。

    3.完善固定资产购置管理。密山市卫生健康局、密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密山市裴德粮库有限公司三家单位要严格执行相关的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完善国有资产购置审批、调拨、划转、资产处置手续,规范并加强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自觉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性和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