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灾害,维护国土和生态安全,全力做好我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控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全国草原虫灾应急防治预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并与《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灾害防控应急预案》《鸡西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灾害防控应急预案》《密山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相衔接,我局起草了《密山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灾害防控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本预案主要由总则、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预警和预防机制、应急响应、后期评估和处理、保障措施、预案管理、术语共八个部分组成。
现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及建议,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如有修改内容,请将意见反馈至密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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