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民政厅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提高2024年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指导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黑民规〔2024〕5号)和《鸡西市民政局 鸡西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提高2024年全市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鸡民规〔2024〕4号)文件精神,我局拟定了《密山市民政局 密山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提高2024年全市城乡低保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现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和建议,如有修改内容,请在十个工作日内将意见反馈至密山市民政局。
联系地址:密山市市政府二楼密山市民政局
联系方式:0467-5296857
联 系 人:杨高峰
附件1:密山市民政局 密山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提高2024年全市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附件2:2024年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提高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