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5年黑龙江省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进一步明确 2025 年度黑龙江省秸秆综合利用补助政策的通知》我市2025年度秸秆综合利用拟使用补助资金情况如下:
一、2025年度秸秆还田补贴拟使用补助资金共2353.55万元,其中:
1.玉米秸秆全量翻埋作业面积57.9648万亩,拟使用补助资金1738.94万元。
2.水稻秸秆全量翻埋作业面积4.4879万亩,拟使用补助资金89.76万元。
3.水稻秸秆旋耕还田作业面积26.2421万亩,拟使用补助资金524.85万元。
二、秸秆离田补贴及重点县专项任务拟使用补助资金共299.79万元,其中:
1.秸秆离田补助,面向企业等市场主体的拟使用补助资金274.79万元。
2.专项任务,秸秆还田生态效应监测20万元,主要农作物草谷比、可收集系数监测5万元,共拟使用补助资金25万元。
综合以上,我市共拟使用秸秆补助资金2653.34万元。其中,秸秆还田拟使用补助资金2353.55万元,秸秆离田拟使用资金274.79万元,专项任务拟使用补助资金25万元。最终拨付结果以省级据实结算和实际拨付完成情况为准。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467-5224660
密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