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密山市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和2024年度结余资金项目安排的批复》(密政批〔2025〕7号)、《关于2025年第二批衔接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安排的批复》(密政批〔2025〕33号)文件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将2025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用于实施太平乡庄兴村双层温室大棚建设项目,同意将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用于实施太平乡庄兴村双层温室大棚附属设施建设项目以及和平乡东兴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上述项目均由乡镇作为实施主体,现将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太平乡庄兴村双层温室大棚建设项目
(一)资金使用情况:计划投资117.98万元,结算价112.92万元,管理费使用1万元,项目结余4.07万元,结余资金财政已收回。
(二)项目实施结果:该项目2025年6月26日开标,6月28日签订合同,9月30日完成施工及验收工作。
(三)检查验收结果:建设长120米宽15米双层温室大棚1栋,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四)绩效目标实现情况:项目当年开工率100%,验收合格率100%,受益脱贫户1户1人。
二、太平乡庄兴村双层温室大棚附属设施建设项目
(一)资金使用情况:计划投资36.36万元,结算价28.17万元,管理费使用0.36万元,项目结余7.83万元,结余资金财政已收回。
(二)项目实施结果:该项目2025年8月7日开标,8月9日签订合同,9月10日完成施工及验收工作。
(三)检查验收结果:建设排水沟、地面硬化、草莓种植架、栽培设备等附属设施,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四)绩效目标实现情况:项目当年开工率100%,验收合格率100%,受益脱贫户1户1人。
三、和平乡东兴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一)资金使用情况:计划投资60.64万元,结算价52.56万元,管理费使用1.5万元,项目结余6.58万元,结余资金财政已收回。
(二)项目实施结果:该项目2025年7月23日开标,7月27日签订施工合同,9月30日完成施工。
(三)检查验收结果:新建水泥路567.967米、新建硬化路边沟537.57米,新增入户涵7处共28米,新增过道涵9处共54米,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四)绩效目标实现情况:项目当年开工率100%,验收合格率100%,受益人口111人。
公告期:2026年1月19日—2026年1月28日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责任人:马骏驰(市民宗局)、林超宇(太平乡)、金剑光(和平乡)
联系方式:0467-5258819、0467-5156455、0467-5152022
通讯地址:密山市人民政府、太平乡人民政府、和平乡人民政府
密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