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黑龙江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黑环发〔2023〕9号)及《鸡西市自然保护地问题点位整改销号制度》(鸡环连发〔2020〕4号)要求,现将黑龙江塔头湖河国家湿地公园3处点位进行销号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1月5日-1月16日)。恳请社会各界群众提出意见和建议,我们将根据整改工作要求,对收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深入研究,对合理的建议予以采纳。
联系电话:0467-5259877,0467-5223387
受理时间:8:30-11:30,13:30-17:00
联系人:闯欣悦,王兴顺
受理单位:鸡西市密山生态环境局,密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鸡西市密山生态环境局
202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