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山市2024年度秸秆综合利用离田补贴使用资金公示

  • 发布者:密山市农业农村局
  • 撰写时间:2026-01-04 13:50
  • 来源:密山市农业农村局

    按照《2024年黑龙江省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进一步明确2024年度黑龙江省秸秆综合利用补助政策的通知要求,我市可在先行下达的中央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资金中,单独列支不超过300万元用于补贴支出。我市2024秸秆综合利用离田补贴标准为18/吨,使用资金如下:

    2024度各市场主体秸秆离田补贴申报资金共1077308.64

    黑龙江坤源生物能源有限公司离田作业予以认定吨数为383.94吨,申报金额6910.92元;

    密山市广源生物能源有限公司离田作业予以认定吨数为1679.08吨,申报金额30223.44元;

    密山市恒迎农作物秸秆处理及加工利用服务部予以认定吨数为1440吨,申报金额25920元;

    密山市森屿沐生物质成型燃料销售部(个体工商户)予以认定吨数为2565吨,申报金额46170元;

    密山市胜利农业机械服务队予以认定吨数为3100吨,申报金额55800元;

    密山市天泰生物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予以认定吨数为26267.43吨,申报金额472813.74元;

    密山市祥和秸秆加工厂予以认定吨数为2802.48吨,申报金额50444.64元;

    密山市晓强农机服务队予以认定吨数为1372.07吨,申报金额24697.26元;

    密山市亿海新能源有限公司予以认定吨数为5984.16吨,申报金额107714.88元;

    密山市玉娟生物质成型燃料销售部个体工商户予以认定吨数为3326.82吨,申报金额59882.76元;

    密山市铸农生物质燃料加工有限责任公司个体工商户予以认定吨数为10929.5吨,申报金额196731元;

    公示时间:公示之日起5工作日

    联系电话:0467-5224660

密山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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