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山市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整治方案

  • 发布者:密山市财政局
  • 撰写时间:2025-04-09 10:05
  • 来源:密山市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财政厅印发《全省财政系统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黑财农202550号文件要求,切实加强密山市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解决当前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突出问题,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整治计划。

    一、整治范围与重点

    本次问题整治要与近年来各级审计、巡查巡视和行业主管部门在乡村振兴领域开展审计和检查相结合起来,财政业务科室根据所承担业务管理领域和财政支出范围,组织预算单位开展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方面专项整治工作,梳理排查2022-2024年乡镇财政资金使用监管方面问题以及惠农惠民补贴资金、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使用监管问题整治,紧紧围绕乡村振兴资金制度建设、资金使用、项目实施、绩效管理、建后管护等方面开展排查。重点组织开展以下三方面资金使用监管问题整治。

    1.财政惠农惠民补贴资金使用监管方面:聚焦财政系统管理的相关惠农惠民补贴资金,重点纠治在审核环节未认真履行监管责任,存在把关不严、不及时、不精准等问题,严查超标准、超范围及重复发放补贴资金现象,杜绝迟拨滞拨、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资金行为,确保各项惠农惠民补贴资金按要求公开公示及时发放到农户。

    2.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使用监管方面:聚焦违反“三重一大”议事规则问题,包括擅自决定项目立项、审批结果、资金投入和分配,随意更改项目规划设计,未按规定公开公示等情况;整治项目违规发包、转包,超范围、超额度列支工作经费,未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违规支付中介费等问题;打击在项目申报中要求或引导接受中介机构服务、以中介机构名义代理申报资金项目,以及要求项目中标企业以赋能县域经济等名义给予政府财力支持等行为;着力解决资金使用管理、绩效管理、监督管理责任履行不力,设置不切实际考核标准,日常监督检查走过场,项目管理不善、效益低下,弄虚作假、多头申报、重复申报项目,截留、挪用套取项目资金,项目建成后运营管护不到位导致闲置废弃、违规处置资产等问题。

    3.乡镇财政资金使用监管方面:重点整治乡镇政府内控机制不健全、财会制度建设不到位,预算执行不及时、食堂经费管理失职失责等问题;纠正乡镇政府对项目资金使用监管不到位、监管职能弱化或缺失现象;规范乡镇政府财务管理,杜绝资金支付手续不全,私设“小金库”、白条入账,变相滥发津贴或福利等行为;查处乡镇干部违规借款、乡镇政府拖欠工程款问题;打击以广告宣传费、办公费、接待费、信访维稳费、征地拆迁费等名义贪占套取财政资金,违规租售集体资产资源,以及违规接待、违规吃喝、违规送礼等行为。

    二实施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5年5月底前完成

    财政局各业务科室要根据分管资金和业务范围,组织部署各镇、相关部门按照本整治计划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全面开展自查工作,对2022年以来财政惠农惠民资金、乡村振兴资金、乡镇财政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逐一梳理,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填报问题清单台账,本次整治工作问题来源包括个单位自查、巡查巡视、审计和群众反映等渠道,征集问题线索,将线索一并纳入整治台账,不得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自查和多渠道发现的问题,要按资金归口管理科室,报财政局相关业务管理科室,由业务管理科室经主管领导把关后报农业科汇总。

    (二)边查边改阶段(2025年6月-12月底)

    财政业务科室要组织各乡镇、相关部门针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确保问题得到彻底整改总结工作经验,完善相关制度和管理办法,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防止问题再次发生。按照省厅整治要求,问题台账从4月起,每月20日前报送一次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并汇总报送省财政厅整治专班办公室。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5年12月底前

    各乡镇、相关部门对本次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根据整治问题台账,形成总结报告,于11月30日前报送市财政局业务科室总结报告要包括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及成效、下一步工作打算等内容各业务科室及时将相关情况报农业科汇总。

    三整治措施

    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小组,由财政局局长任组长各位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资金管理科室股长为成员密切配合,成工作合力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办公室设在农业科,设立举报电话0467-5283389和举报邮箱nyklsbt@163.com,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密山市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整治计划》由专项整治办公室发至预算单位,财政局各资金管理科室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和指导单位按照整治计划发现和梳理问题按时上报问题台账和整改情况要对历次审计、巡查巡视、群众举报和单位自查自纠指出的乡村振兴资金监管问题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科室负责人要推动查摆问题和落实问题整改。

                       密山市财政局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