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密山市应急管理局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清单的公示

  • 发布者:密山市应急管理局
  • 撰写时间:2025-06-26 09:24
  • 来源:密山市应急管理局

    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已下发《关于印发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清单的通知》(黑应急规〔20245),文件中重新制定了《黑龙江省应急管理系统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试行》《黑龙江省应急管理系统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试行《黑龙江省应急管理系统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试行》,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关于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清单制度的通知》黑应急规〔20224号同时废止密山市应急管理局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同时废止。

    我市直接适用《黑龙江省应急管理系统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试行》《黑龙江省应急管理系统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试行)》《黑龙江省应急管理系统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试行》,不再另行制定相应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清单,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萌,联系电话:0467-5258970

    附件:《关于印发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清单的通知》(黑应急规〔2024〕5号)



密山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