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历史遗留矿山治理恢复工作,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1283号)要求,经调查核实,我市将226处图斑认定为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现予以公告(详见附件)。自2022年8月4日至2022年9月4日进行公示,公示期30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向密山市人民政府申请复核。
联系电话:0467-5255022联系人:徐先生 邮箱:545680072@qq.com
附件: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名录
密山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