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农场及相关单位:
为积极践行“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理念,进一步压紧压实水旱灾害防御责任链条,以“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责任担当加强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水库、堤防、水闸、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山洪灾害防御重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将2026年密山市水库库长、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水库防汛责任人、堤防防汛责任人、在建水利工程防汛责任人、山洪灾害防御责任人向社会公示,请予以监督。
密山市水务局
2026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