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15项问题整改公示

  • 发布者:密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 撰写时间:2026-04-09 16:43
  • 来源:密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我已完成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15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

    违法违规占用林地破坏森林资源。鸡西市露天采石企业中有86家没有办理林地审批手续,占用林地共计1345.5亩。2021年以来,虎林市恒顺石材场、农垦宏达采石场,鸡东县恒盛采石场、恒昌采石场,密山市知一镇企林北山石料场、知一镇崇实石料场、富源乡民政南山石料场、连珠山镇鹏辉石场、新治北山石料场、黑台镇庆仙石料场10家企业共计毁林13次,损毁林地27.5亩。

    二、整改目标:

    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对符合审批条件的企业,为其办理占用林地审批手续。202512月底前违法案件整改率达到60%,202612月底前全部完成整改。

    三、整改措施:

    1.20255月底前,对采石企业违法占林毁林案件逐一核实,加快查处进度,积极协调公安机关,做好行刑衔接和刑事案件办理,确保查处到位、追责到位。

    2.按照行政案件查处“三到位”原则,依法完成案件查处、植被恢复、罚金收缴。对于仍未进行植被恢复的采石企业,责令其按照相关标准规程完成植被恢复;对于罚金到期后仍未执行的,及时移送属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优化审批服务,针对占用林地且符合审批条件的采石企业提前介入,积极与省林草局沟通,协助企业尽快完成占用林地审批。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加大违法占林毁林案件的查处力度。林草部门积极协调公安机关,做好行刑衔接和刑事案件办理,推进违法占林毁林案件的查处进度。截至目前,我市已立案查处办结15起违法占林毁林案件,其中13起行政处罚案件,2起刑事案件。具体情况如下:

    行政处罚案件13起。分别是密山市振龙矿业有限公司大理岩矿,行政处罚3次,涉案总面积为12.16亩密山市黑台镇庆先石料场,行政处罚1次,涉案面积2.46亩密山市当壁镇钰腾石料场,行政处罚1次,涉案面积3.83亩密山市兴凯镇东发大岭石料场,行政处罚1次,涉案面积1.07亩密山市新华石料有限公司,行政处罚1次,涉案面积4.41亩富源乡民政南山采石场,行政处罚1次,涉案面积1862平方米;密山市知一镇企林北山石料场行政处罚1次,涉案面积793平方米;知一镇崇实石料场行政处罚1次,涉案面积1821平方米;新治北山石料场行政处罚2次,涉案面积3053平方米;黑台镇庆仙石料场行政处罚1次,涉案面积131平方米。

    刑事案件2起。分别是密山市岩泰矿业有限公司大理岩矿,涉案面积18.2385亩;密山市岩胜矿业有限公司大理岩矿,涉案面积36.6115亩。

    以上案件,涉案毁林面积都已还林恢复植被。

    2.提高重视,加大执法力度,积极督促整改,目前案件查处率100%,追责问责4人对涉及占用林地的石料企业的权属单位都下达“责令通知书”,要求2025510日前将审批范围外裸露地面全部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密山市知一镇企林北山石料场、知一镇崇实石料场、富源乡民政南山石料场、新治北山石料场、黑台镇庆仙石料场密山市振龙矿业有限公司大理岩矿密山市当壁镇钰腾石料场密山市兴凯镇东发大岭石料场密山市新华石料有限公司等企业均已完成行政处罚并种树恢复植被截至目前,我市违法占用林地采石企业,应造林恢复植被部分,都已完成植被恢复造林任务,经验收,全部合格取得了资源利用与保护的良好效果。

    3.提前介入,主动服务,解决企业在用地审批组卷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我们积极与省林草局审批处室沟通,提高报卷的质量和审批的速度。截至目前,密山市知一镇企林北山石料场、知一镇崇实石料场、富源乡民政南山石料场、连珠山镇鹏辉石场、新治北山石料场、黑台镇庆仙石料场密山市密山镇连珠山石料场、密山市裴德镇青年石料场、密山市兴凯镇青梅山石料场均已办理占用林地审批手续。符合审批条件的,都已补办用地手续。

    五、公示时间:202643日至2026420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密山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67-5236189

    八、受理地址:密山市福庆路65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密山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密山市委员会

密山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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