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已完成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15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
违法违规占用林地破坏森林资源。鸡西市露天采石企业中有86家没有办理林地审批手续,占用林地共计1345.5亩。2021年以来,虎林市恒顺石材场、农垦宏达采石场,鸡东县恒盛采石场、恒昌采石场,密山市知一镇企林北山石料场、知一镇崇实石料场、富源乡民政南山石料场、连珠山镇鹏辉石场、新治北山石料场、黑台镇庆仙石料场10家企业共计毁林13次,损毁林地27.5亩。
二、整改目标:
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对符合审批条件的企业,为其办理占用林地审批手续。2025年12月底前违法案件整改率达到60%,2026年12月底前全部完成整改。
三、整改措施:
1.2025年5月底前,对采石企业违法占林毁林案件逐一核实,加快查处进度,积极协调公安机关,做好行刑衔接和刑事案件办理,确保查处到位、追责到位。
2.按照行政案件查处“三到位”原则,依法完成案件查处、植被恢复、罚金收缴。对于仍未进行植被恢复的采石企业,责令其按照相关标准规程完成植被恢复;对于罚金到期后仍未执行的,及时移送属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优化审批服务,针对占用林地且符合审批条件的采石企业提前介入,积极与省林草局沟通,协助企业尽快完成占用林地审批。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加大违法占林毁林案件的查处力度。林草部门积极协调公安机关,做好行刑衔接和刑事案件办理,推进违法占林毁林案件的查处进度。截至目前,我市已立案查处办结15起违法占林毁林案件,其中13起行政处罚案件,2起刑事案件。具体情况如下:
行政处罚案件13起。分别是密山市振龙矿业有限公司大理岩矿,行政处罚3次,涉案总面积为12.16亩;密山市黑台镇庆先石料场,行政处罚1次,涉案面积2.46亩;密山市当壁镇钰腾石料场,行政处罚1次,涉案面积3.83亩;密山市兴凯镇东发大岭石料场,行政处罚1次,涉案面积1.07亩;密山市新华石料有限公司,行政处罚1次,涉案面积4.41亩;富源乡民政南山采石场,行政处罚1次,涉案面积1862平方米;密山市知一镇企林北山石料场,行政处罚1次,涉案面积793平方米;知一镇崇实石料场,行政处罚1次,涉案面积1821平方米;新治北山石料场,行政处罚2次,涉案面积3053平方米;黑台镇庆仙石料场,行政处罚1次,涉案面积131平方米。
刑事案件2起。分别是密山市岩泰矿业有限公司大理岩矿,涉案面积18.2385亩;密山市岩胜矿业有限公司大理岩矿,涉案面积36.6115亩。
以上案件,涉案毁林面积都已还林恢复植被。
2.提高重视,加大执法力度,积极督促整改,目前案件查处率100%,追责问责4人。对涉及占用林地的石料企业的权属单位都下达“责令通知书”,要求2025年5月10日前将审批范围外裸露地面全部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密山市知一镇企林北山石料场、知一镇崇实石料场、富源乡民政南山石料场、新治北山石料场、黑台镇庆仙石料场、密山市振龙矿业有限公司大理岩矿、密山市当壁镇钰腾石料场、密山市兴凯镇东发大岭石料场、密山市新华石料有限公司等企业均已完成行政处罚并种树恢复植被。截至目前,我市违法占用林地采石企业,应造林恢复植被部分,都已完成植被恢复造林任务,经验收,全部合格,取得了资源利用与保护的良好效果。
3.提前介入,主动服务,解决企业在用地审批组卷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我们积极与省林草局审批处室沟通,提高报卷的质量和审批的速度。截至目前,密山市知一镇企林北山石料场、知一镇崇实石料场、富源乡民政南山石料场、连珠山镇鹏辉石场、新治北山石料场、黑台镇庆仙石料场、密山市密山镇连珠山石料场、密山市裴德镇青年石料场、密山市兴凯镇青梅山石料场均已办理占用林地审批手续。符合审批条件的,都已补办用地手续。
五、公示时间:2026年4月3日至2026年4月20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密山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67-5236189
八、受理地址:密山市福庆路65号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密山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密山市委员会
密山市人民政府
202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