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密山生态环境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告

  • 发布者:鸡西市密山生态环境局
  • 撰写时间:2025-05-23 16:40
  • 来源:鸡西市密山生态环境局

     一、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

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1

关于密山市密山镇连珠山石料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密环审[2025]7

2025.5.23

密山市密山镇连珠山石料场项目

黑龙江省鸡西市密山市密山镇新治村西北2.8km处

黑龙江隆成商贸有限公司

2

关于密山市兴凯镇青梅山石料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密环审[2025]8

2025.5.23

密山市兴凯镇青梅山石料场项目

黑龙江省鸡西市密山市兴凯镇青梅山林场西北1.5km处

黑龙江启新建筑有限公司

3

关于密山市裴德镇平安石料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密环审[2025]9

2025.5.23

密山市裴德镇平安石料场建设项目

黑龙江省鸡西市密山市裴德镇平安村1组南1.7千米处

密山市耀鑫砂石开采有限公司

     

    二、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三、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 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鸡西市密山生态环境局

2025年523日

关于密山市密山镇连珠山石料场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黑龙江隆成商贸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密山市密山镇连珠山石料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组织专家技术评审,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审查意见  

    该项目为建筑用花岗岩开采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建设地点位于黑龙江省鸡西市密山市密山镇新治村西北2.8km处。矿区面积60800m2,矿生产规模13m3/年,服务年限9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建设开采区域、破碎筛分系统等主体工程、材料库等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1万元,占总投资的10.02%。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有关规定,根据《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的结论,在认真落实好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大气防治措施合理施工,表土剥离、开采、爆破、铲装工序采取有效防尘措施;破碎筛分系统及产品堆场四周设置防风抑尘网进行围挡,筛分破碎区全封闭,落料口配备降低物料落差的罩式装备,破碎粉尘经集气罩收集,由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并采用湿法作业,辅以喷淋降尘措施;运输车辆加盖苫布、限制车速、禁止超载;运输道路地面进行硬化,出场运输车辆必须经洗车台清洗后离场,确保不带泥上路。本项目产生的废气排放浓度要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安装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对易产生扬尘区域进行全覆盖、无盲区、24小时全时段监控,视频监控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安装一套PM10自动监测设施,监测数据在LED显示实时对外公开,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2、废水防治措施。施工机械和车辆清洗过程产生冲洗废水,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雨水收集池收集场区雨水,沉淀后全部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

    3、固废防治措施生活垃圾堆放于临时生活垃圾箱内,定期清运;爆破过程产生的炸药包装物(纸壳、塑料等)由爆破公司进行回收再利用;机械设备定期维修保养更换的废机油由维修单位收集处置,不在场内储存;废布袋由厂家更换回收;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外售综合利用。

  4、噪声防治措施加强生产机械的日常维护,使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降噪装置;运输车辆安装消声器和禁用高音喇叭,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经过运输道路沿途村落时,限制鸣笛,减速慢行,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要求。

    5、生态保护措施。加强场区绿化,严格按照复垦方案要求恢复生态环境。设置截流沟雨水收集,减少水土流失。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要增强环境风险意识,建立环境安全应急预警系统和制定切实有效的应急预案,防止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

    三、项目环保验收程序及要求

    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工程建成后,应按照规定标准和程序及时做好建设项目排污许可申报工作和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环境监管

由鸡西市密山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负责该项目建设期环境保护“三同时”监管和运营期的环境保护监察工作。

    五、其他

 (一)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二)本批复仅说明该项目符合的环境保护相关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法取得其他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确保项目的建设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鸡西市密山生态环境局

2025523

关于密山市兴凯镇青梅山石料场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黑龙江启新建筑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密山市兴凯镇青梅山石料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组织专家技术评审,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审查意见  

    该项目为建筑用玄武岩开采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建设地点位于黑龙江省鸡西市密山市兴凯镇青梅山林场西北1.5km处。矿区面积70900m2,矿生产规模13m3/年矿山服务年限11.3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建设开采区域、破碎筛分系统等主体工程、堆场等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9.1万元,占总投资的4.46%。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有关规定,根据《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的结论,在认真落实好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大气防治措施合理施工,表土剥离、开采、爆破、集堆铲装工序采取有效防尘措施;产品堆场及筛分破碎系统全封闭,周围设置防风抑尘网,破碎及筛分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粉尘经15m高排气筒排放,运输皮带全封闭,落料口配备降低物料落差的罩式装备,并采用湿法作业,辅以喷淋降尘措施;临时堆土场经堆积后,表面及边坡播撒草籽进行养护;石粉仓全封闭;运输车辆加盖苫布、限制车速、禁止超载;出场运输车辆必须经洗车台清洗后离场,确保不带泥上路;运输道路地面进行硬化。本项目产生的废气排放浓度要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安装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对易产生扬尘区域进行全覆盖、无盲区、24小时全时段监控,视频监控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安装一套PM10自动监测设施,监测数据在LED显示实时对外公开,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2、废水防治措施。施工机械和车辆清洗过程产生冲洗废水,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雨水收集池收集场区雨水,沉淀后全部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

    3、固废防治措施生活垃圾堆放于临时生活垃圾箱内,定期清运;爆破过程产生的炸药包装物(纸壳、塑料等)由爆破公司进行回收再利用;机械设备定期维修保养更换的废机油由维修单位收集处置,不在场内储存;废布袋由厂家更换时回收;除尘器收集的石粉暂存于石粉仓内,同石粉一起售卖。

  4、噪声防治措施加强生产机械的日常维护,使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降噪装置;运输车辆安装消声器和禁用高音喇叭,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经过运输道路沿途村落时,限制鸣笛,减速慢行,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要求。

    5、生态保护措施。加强场区绿化,严格按照复垦方案要求恢复生态环境。设置截流沟雨水收集,减少水土流失。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要增强环境风险意识,建立环境安全应急预警系统和制定切实有效的应急预案,防止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

    三、项目环保验收程序及要求

    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工程建成后,应按照规定标准和程序及时做好建设项目排污许可申报工作和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环境监管

由鸡西市密山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负责该项目建设期环境保护“三同时”监管和运营期的环境保护监察工作。

    五、其他

 (一)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二)本批复仅说明该项目符合的环境保护相关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法取得其他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确保项目的建设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鸡西市密山生态环境局

2025523

关于密山市裴德镇平安石料场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密山市耀鑫开采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密山市裴德镇平安石料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组织专家技术评审,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审查意见  

    该项目为建筑凝灰岩开采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建设地点位于黑龙江省鸡西市密山市裴德镇平安村1组南1.7千米处。矿区面积30400m2,矿生产规模5.0m3/年,服务年限6开采方式为露天台阶式开采,场区不设置破碎加工场地,大块体用液压破碎锤破碎。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1万元,占总投资的6.7%。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有关规定,根据《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的结论,在认真落实好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大气防治措施合理施工,表土剥离、开采、爆破、铲装工序采取有效防尘措施;临时堆土场经堆积后,表面及边坡播撒草籽进行养护;运输车辆加盖苫布、限制车速、禁止超载。本项目产生的废气排放浓度必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防治措施。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雨水收集池收集场区雨水,沉淀后全部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

    3、固废防治措施生活垃圾堆放于临时生活垃圾箱内,定期清运;爆破过程产生的炸药包装物(纸壳、塑料等)由爆破公司进行回收再利用;机械设备定期维修保养更换的废机油由维修单位收集处置,不在场内储存。

  4、噪声防治措施加强生产机械的日常维护,使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降噪装置;运输车辆安装消声器和禁用高音喇叭,减速慢行,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要求。

    5、生态保护措施。加强场区绿化,严格按照复垦方案要求恢复生态环境。设置截流沟雨水收集,减少水土流失。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要增强环境风险意识,建立环境安全应急预警系统和制定切实有效的应急预案,防止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

    三、项目环保验收程序及要求

    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工程建成后,应按照规定标准和程序及时做好建设项目排污许可申报工作和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环境监管

由鸡西市密山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负责该项目建设期环境保护“三同时”监管和运营期的环境保护监察工作。

    五、其他

 (一)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二)本批复仅说明该项目符合的环境保护相关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法取得其他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确保项目的建设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鸡西市密山生态环境局

2025523